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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建立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国家卫计委监督局监察专员表示,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

加强卫生和计生工作,保护人民健康,除了要靠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靠医疗卫生服务队伍,还要靠卫生计生立法,靠依法行政和严格的监督执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要求,改革越深化,作风越转变,监督执法工作越要跟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是卫生计生领域的行政执法,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目的是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目前,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力求做到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