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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多项社保新举措 包括大病二次报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5日

2014年,北京推出了多项新举措,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1

六项社保

平均上调10%

2014上半年,北京市继续实施“六线联动”调整机制,上调了养老金、伤残津贴、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等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平均增幅为10%左右。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277元,每月职工退休金平均水平达到30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进一步增加,每月分别达到430元和350元;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达到3394元;失业保险金每档增加120元,每月平均水平为1066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560元,本市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全国领先。

关键词2

大病医保

可享二次报销

20141月,本市出台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同年4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细则,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同时规定,大病保险报销按照上不封顶的原则设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

截至7月,本市通过医保数据自动筛查,无需大病患者申报,主动为2150名参保居民报销了大病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达2192万元。与此同时,1000多名患特大疾病的参保职工,也拿到了一次性医疗救助金额1746万元。

关键词3

城镇医保

政府多补140元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平稳运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调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现在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上调到1200元,增加200元。增加部分中政府补贴占大头,每人每年增加14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增加60元。本次调整后财政资金将每年多支出2.3亿元,惠及170万参保人员。

《通知》明确,自2015年度起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学生儿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关键词4

报销范围

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

自去年底224种药品“集体下放”到社区后,极大地方便了患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参保群众。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参保人员社区发生药费2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7%。不仅如此,本市还继续加大对医疗困难群体的政策倾斜力度,继续扩大门诊特病报销范围,将心脏、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其中,目前已有75名职工享受该政策,报销费用达162.6万元。今年起,全市11万工伤职工,不用再垫付工伤治疗费,也能够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了。

便民服务

微信查社保

上半年,本市社保部门适应保障项目增多、覆盖范围扩大,以及参保人员个性化需求增加的客观趋势,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利用电子化手段推出北京社保微信服务,全市职工可通过智能手机和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缴费信息、服务网点、社保卡办理进度等社保信息。自2014年1月起,通过采取电子化信息采集手段,将社保卡制卡周期缩短了15至25天。

网银可缴费

北京社保还开通了银行批量扣款、柜台缴费和网银缴费三种方式,进一步方便了参保单位就近办理缴费手续,目前已有14.6万户企业通过银行缴费。另外,继续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种类和数量均达到总数的70%以上。

增加服务点

为了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北京社保还将养老金代发银行从4家增加到14家,服务网点增加到3300多个,全市23.9万退休人员自选银行,享受到了此项便民措施,实现就近领取养老金。全市16个区县将社保业务下沉至191个社保所,方便了辖区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