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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5日

据报道,今年,青岛市将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齐鲁医院二期、市立医院东院二期、青大附院东区综合病房楼、眼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筹建公共卫生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50元。今年,我市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目前,我市在省内率先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近3年来,共采购使用基本药物30亿元,降价幅度27%,为市民节省购药资金8.1亿元。

基本药物制度进程图

2010年

青岛市在七区的73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原胶南、胶州、即墨的58个镇卫生院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1年

作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2012年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个,镇卫生院109个。

2013年

即墨、原胶南的8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取消医院所有药品的加成。

2014年

10个区市卫生计生局,58个二级以上医院,15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4305个规划内村卫生室在省内率先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崂山、李沧29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5年

扩大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

2014年医疗红利

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下降10%以上

医药总费用增幅同比下降5%

节省医药费用1.84亿元

采购基本药物54.6亿元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6.3亿元

新增床位2000余张

开工建设医疗卫生项目17个

启动院前急救站4个抢救急救患者16.3万人次

群众预约诊疗服务26万人次

“先诊疗后结算”为群众垫付医疗费17.4亿元

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700万余份

引进院士等高端人才4名健康义诊惠及群众550万人次

以上就是有关青岛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