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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现8家问题药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4日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思明区湖里区连锁药店GSP推进暨处方药管理通报会上说。今后处方药将列为我们每次例行检查中的必查项目。

半个多月前,晨报暗访组对厦门岛内部分药店暗访时发现,某些药店无需处方单就能购买到处方药,店员甚至还主动推销处方药。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见报当日,药监部门立即检查了8家被曝光的药店,其中6家企业被罚款,2家企业受到警告。

“媒体的报道应引起药店经营者的重视。”在会上,药监部门专门组织270多家药店和300多名经营业者学习处方药销售规范,并且对这8家药店进行了通报批评,称今后将把“凭处方单销售处方药”作为每次检查中的必查项目。

药监部门表示,2000年,国家就出台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要求列入名单内的药品需要凭处方单购买;2007年5月1日,国家再次出台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更加严格地规定了处方药的销售。“《海西晨报》报道的《药店不设防 处方药随便卖》刊发当天恰好是法规颁发7周年,可是,曝光的几家药店几乎不对处方药销售设障碍,经营者应该引起重视。”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药监部门对全市药店的信用等级进行了ABCED的划分,信用等级高的药店可以免检,而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被重点监管。

药店冒险售处方药

药监部门表示,6月初他们将在每家药店的店堂和销售台上悬挂宣传海报,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处方药,同时警示经营者严格遵守“凭处方单销售处方药”。

据悉,厦门市目前共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1076间,岛内共有573间,而厦门登记在案的执业药师只有780多名。执业药师和药师不足,造成部分药店在药师不在场时铤而走险销售处方药。记者了解到,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版GSP)中对连锁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有更加严格的规定,这无疑给药店经营者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

在会上,药监部门组织经营者学习新版GSP,同时建议连锁企业在取得新版GSP认证时同时申请“远程审方”。何为远程审方?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局长介绍,远程审方就是由连锁企业建立一个专家组,各药店将处方单上传到总部,由值班的专家统一审核。

审核过程中,专家可以与消费者进行通话确诊,确认后再由药店销售处方药。这不仅能弥补执业药师的不足,也能更加规范药店销售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