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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废品收购站回收医疗用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医疗废物属危险废弃物,其危害性难以估量,如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疾病传播,但仍有人把售卖和回收医疗废物当作生财之道。本月,记者接到市民报料,有人在红联农贸市场一带的废品回收站售卖和收购这些极度危险的废物。

记者连续暗访多日发现,在个别废品收购站,收购医疗废物的现象确实存在。

暗访

一收购站女老板开价2毛钱一斤

市民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红联农贸市场附近,此处废品收购站众多。

11月初的一个下午,以正在开诊所,想出售一次性针管、输液器等医疗废物为由,记者与多名收购站老板进行了接触。

“收那东西违法,如果被发现,不光没收、罚款,弄不好还要被抓,不敢收!”询问了数家老板,均得到类似回复。“小伙子,你不知道,以前我们敢收,但前两年有人因为收购那玩意坐了牢,之后就不敢收了。”一家收购站老板说。

在红联农贸市场对面巷子,还有一家专收废旧塑料的废品收购站,老板是名妇女,深10米左右的走道两侧堆满塑料垃圾,东西摆放凌乱,气味有些呛人。

“大姐,你们这收不收针管、输液器?”记者问。

“……你那有多少?”40岁左右的女老板反应有些迟疑。

“也就20公斤左右。”

“2毛钱1斤(公斤)吧!”

“能不能高点?我那里以后肯定还有。”

“我们卖给人家才3毛钱(1斤)。如果数量多,以后再说。最近行情不好。”

女老板显然知道收购医疗废物属于违法。“几年前就有人因此坐牢。”她还记得2010年的那起案件,“以前,昆明有4家专门收购这些垃圾的,前两年被查了2家,现在只剩下2家。”女老板说,“我们收到这些东西,都是卖给这2家,平日里他们会不定时地开车过来收。”

至于买家的电话、地址,女老板不愿说:“你和人家又不熟,人家不会搭理你的。”关于医疗废物收购后的用途,女老板更不愿提。不过,根据此前报道,废品收购站将收购的医疗废物转手卖给塑料加工厂,塑料加工厂将其进行分类,用清水清洗后,再用打碎机将其处理,当作塑料废品卖出。可以说,整个过程如果某一环节处理不当,都将产生严重后果。

蹲点

一男子送来10多公斤可疑物

因无法进入收购站查找,记者无法得知收购站此时是否有医疗废物存在,也不确定买家何时收货。不得已,只能蹲守。

11月6日晚7点多,天已黑尽还下着小雨,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驶进巷子,在女老板的收购站前停下。男子左顾右盼后,从车上提下一编织袋东西进入收购站。和女老板交流几句后,此人将东西放上秤,“16斤(公斤)!”记者隐约听到。之后,灯光下,女老板拿出手电筒,朝编织袋内看了看,而后迅速用报纸盖上。短短几分钟时间,记者通过观察大致确认:编织袋里很可能就是医疗废物。

待男子骑车离开后,女老板将编织袋提进一间屋子,然后用绳子将门拴上。此时,为确认此东西就是医疗废物,记者迅速拨通电话。

19点36分,记者拨通了西山区环保局电话。执法人员表示,将尽快通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新闻延伸

昆明已查处多起

医疗废物回收案

2011年4月 昆明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医疗废物案件,嵩明县嵩阳镇杨桥村委会杨家村的一废旧塑料收购点内储存了57公斤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之后,收购点负责人被治安拘留15天,57公斤医疗废物也交由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进行了安全处理。

2010年8月 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在普吉街道办事处尹家村一废旧塑料收购加工点进行入户调查时,破获了一起非法倒卖医疗废物案件,查获医疗废物84袋,共计4260公斤,并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熊某刑事拘留。

2010年1月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南省首例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医疗废物案。此案中,专案组在犯罪嫌疑人段某位于西山区的住处查获共计289袋、5305公斤的医疗废物。经审理,其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新闻助读

医疗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

●危害

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属于医疗废物。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对医疗废物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处置,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处置

医疗废物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根据要求,医疗废物产生48小时内必须处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