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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传染病医院3月9日起承担肝硬化等门规申请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3月9日起,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三种门规病种申请和查体鉴定工作,改为由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独立承担。

据了解,,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只需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公民身份证、与申请病种有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向市传染病医院提出以上三种门规病种鉴定申请,市传染病医院医保部门确认申请资格后将安排申请人进行查体鉴定。如申请人所提供的病历资料不完整,需做进一步检查确认的,所做的检查项目由市传染病医院按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申请人可用现金或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查体费用。

据介绍,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每月前三周的周五8:00至11:3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到该院门诊第六诊室提出“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三种病种的门规申请。期间查体抽血需空腹,自查体之日起45日内办结,办理时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申请人可提前拨打市传染病医院的服务电话87935971-8112或87935971-8193预约和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