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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药品平衡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900806

【实施日期】 900806

【失效日期】

【文号】

【名称】 关于进口药品平衡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题注】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

我局国药经字(90)第258号 关于下达进口药品平衡价格的通知 下达 之后,各地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了便于执行该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有 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已下达的进口药品平衡价格,各地如进口同品种、同规格、并疗效、质量 相近的品种,不分国别一律执行下达的销售价格。如果内在质量确有差异,可由进 口单位提供资料提出作价意见报我局核定。

二、下达平衡价格之外的品种,若同一品种销地从多个口岸调入,销售价格差 异过大的,为了便于市场价格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 )应适当平衡,统一市场销售价格。 “

三、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对国药经字(90)第258号文件中下达的平衡价 格做适当理顺: 1.乙酰螺旋霉素0.2gX100’s日本产每盒批发价67.20元,零 售价77.00元。 2.胆通胶囊0.1gX100’s西德EVERS每瓶批发价36.00元 ,零售价41.40元。 以上价格自1990年8月15日起执行。

四、对国药经字(90)第258号文件中的几处书写错误请自行更正。 19 胆通胶囊 HEXAL; 29 5X25ml 31 异乐定片 ; 34 10ml 38 优力新针 ; 39 1mg 54 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