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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保险补偿30万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备受农民兄弟关心的“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已经确定实施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20元增加到了25元,补偿起付线从上年的8500元提高到1万元,补偿比例不低于50% ,封顶线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与基本医疗最高封顶线10万元合计,这意味着石家庄市2014年新农合最高补偿额将达到30万元。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自2013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当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参合农民自付合规性医疗费用,累计在8500元以上部分按20%-80%补偿,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每一参合农民最高可补偿16万元,与新农合基本补偿合计年最高可补偿25万元。2013年全年,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共补偿参合农民2.78万人,补偿费用达到9796.3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2014年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不低于50%,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5元,起付线确定为1万元。参合农民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1万-5万元补偿50%;5万-7万元补偿60%,7万-9万元补偿70%,9万元以上补偿80%。新农合大病补偿封顶线由2013年度每人每年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与基本医疗最高封顶线10万元合计,我市2014年新农合最高补偿额将达到30万元。

新农合去年补偿金额达18.65亿元

石市补偿的人数、补偿的费用再创新高,全年累计补偿参合农民1618.9万人次,补偿金额18.65亿元。是石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7年。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其中个人出资6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全市共有565.7万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