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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3月1日,从市卫计委获悉,为更好地处置医患之间的关系,我市将建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其中,医疗责任险将在今年底前覆盖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这就意味着调解和赔偿将更中立、更有保障。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险

据介绍,所谓“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即是构建完善人民调解、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

“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很重要的一环即医疗责任险。”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责任险,逐步建立医疗意外险和医疗风险金。2015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明显提升。2016年底前,全市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达到80%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广覆盖,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同时,今年还将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卫生部门将与综治、公安、司法、法院、保监等多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医闹”,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在铜梁区、璧山区等20个区县已开展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新增城口、丰都、武隆、开县、云阳、巫溪、酉阳、彭水等8个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县级全覆盖。

所有试点医院都将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技术服务费价格。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

此外,市卫计委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今年将在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我们将发挥医保激励约束政策,对患者的就医行为进行引导。”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导居民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大病或疑难杂症由基层转到更高一级医院就诊。

以上介绍的就是要有关我市将建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更好的解决医患关系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